稅務小知識分享:
①注冊公司,小規模和一般納稅人的區別在哪?
主要區別:
1.規模:
小規模公司年度銷售額低于500萬;一般納稅人的銷售額高于500萬;如果小規模公司年度銷售額超過500萬將強制升級為一般納稅人。
2.根據合作方的開票需求來看(稅率不同:一般納稅人分為6%稅率、9%稅率、13%稅率。小規模納稅人3% ,疫情期間將至1%,(免稅的除外)。具體視行業考慮。
3.繳稅征收方式不同:
一般納稅人依據進銷項的差額來交稅;小規模公司按照銷項*對應增值稅稅率來繳納增值稅。
小規模
一般納稅人
增值稅稅點
1%、3%(疫情期間下調至1%)
5%、6%、9%、13%...
增值稅計算方式
(開票額-免稅額)*適用稅率
(銷項-進項)*適用稅率
增值稅避稅方式
合理運用45萬免稅額度
合理利用進項抵扣銷項
增值稅報稅頻率
季報
月報
增值稅的優惠政策(免稅額)
月度15萬、季度45萬
無免稅度
②:稅務籌劃對企業有什么影響呢?
簡單粗暴的以下幾點:
在任何真實業務的前提下合法合規的籌劃:
一般納稅人:
1、企業利潤虛高:無票支出多,進項和成本票少,導致企業利潤虛高。
2、企業稅負高:企業所得稅、增值稅各項稅費導致企業成本過高、利潤稀薄。
3、企業經營風險高:業務進項抵扣少,無法合理取得成本發票。
小規模公司:
1、企業利潤虛高:無票支出多,進項和成本票少,導致企業利潤虛高。
2、企業稅負高:企業所得稅、股東分紅個稅、增值稅各項稅費導致企業成本過高,利潤稀薄。
3、企業經營風險高:業務進項抵扣少,無法合理取得成本發票。
③用個人企業來做稅籌,開出來的票合理嗎?
一:無實際經營開票,算不算虛開?
這個問題其實挺廢話的,肯定算啊。
二、發票名稱和收款賬戶都不屬于受票方,這怎么說的通呢
這種問題一眼就審視出不合理,合理合法合規的前提就是要四流合一:
合同流、貨物流、發票流、資金流一致(存在即合理)
小規模公司享受國家的稅收政策,與其它企業進行業務的正常來往,平時的業務流水保證四流一致,才是合理的,沒有實際經營和經營流水就開票,是不合理的,也是說不通的!